我国碳排放交易所增加至30家(附最新名单)

2017-04-12

近日,随着新疆自治区政府批准设立吐鲁番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也有了碳交所,可以进行碳交易。吐鲁番排放权交易中心注册资本人民币 1亿元,经营范围包括配额交易、交易、CCER项目服务、排污权交易、节能量交易、碳资产管理、碳金融服务、低碳技术转型服务、VER交易、培训与服务。

至此,我国碳排放交易所增加至30家(名单附后)。

2011年,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批准上海、北京、广东、深圳、天津、湖北、重庆等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各地方发改委也相继组建各地方碳排放交易所,组织各地区开展地方配额交易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截止2017年3月31日,各地方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约1.5亿吨,成交额约35亿元。

附:全国碳排放交易所最新名单汇总

 

序号

碳排放交易所名称

1

北京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

2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3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4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5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

6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7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8

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

9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

10

内蒙古环境能源交易有限公司

11

内蒙古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12

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13

山西环境能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4

辽宁北方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5

辽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6

东方联合环境能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7

贵州环境能源交易所有限公司

18

昆明环境能源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19

青海环境能源交易中心

20

北方环境能源交易所有限公司

21

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22

赣州环境能源交易所有限公司

23

新余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4

甘肃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5

兰州环境能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6

宁波浙东环境能源交易所有限公司

27

宁波环境能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8

江苏(苏州)环境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9

陕西环境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30

吐鲁番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 碳通宝  作者:  浏览次数: 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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