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3
工信部联节〔2026〕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国资委、能源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能源局
2026年2月13日
发布日期:2026年3月20日
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6/art_a3250eaa656845149b12615070009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