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政府气候变化政策惹多家申诉

2015-04-10

  据路透社报道,美国商会和其他工业团体以及一些亲共和党州,如得克萨斯州和维吉尼亚州,已在最近几周中向美国高等法院提交了9条申诉,要求审查美国环保局旨在削减温室气体排放的4项规定。申诉的数量之多非常罕见。

  如果法院受理其中任何一个申诉,这将是自2007年马萨诸塞州诉环保局以来最大的环境案例。当年法院做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定——二氧化碳是一种污染物,可以根据《清洁空气法》加以监管。

  而此轮的连番申诉甚至可能推翻2007年的裁决,该案件的气候科学家代表、威得恩大学法学教授约翰.德恩巴哈说。

  遭到申诉的法规适用于从交通车辆到工业设施的一系列排污源。申诉方均提出,法规的实施给其造成了经济负担,并指出环保局正在制定监管发电厂的计划。“法规(适用范围)的扩大将导致数百亿乃至数千亿美元的损失。”保守派东南法律基金会的律师在申诉书中说。

  美国政府对这些申诉作出回应的最后期限是5月22日,但预计其会要求延期,这意味着法院有可能到10月才会决定是否受理。申诉中提出的主张各不相同,既有对根据《清洁空气法》来监管温室气体排放这一概念的广泛抨击,也有对法规中特定条款表述的细微争议。

  有些申诉者特别要求法院考虑推翻2007年的裁决。他们指出,于1970年通过的《清洁空气法》并不是为应对气候变化而制定的。弗吉尼亚州的申诉挑战的是环保局对气候变化科学的评估,这是其做出监管温室气体决定的基础。其他的申诉则主张,最高法院在2007年的裁决是专门针对汽车排放的,并没有赋予环保局权力去施行这些给经济造成广泛的多面影响的温室气体法规。

  如果法官支持申诉方,美国环保局将有可能无法再管控温室气体排放,且为那些意图抨击该机构已经制定了30年的空气污染法规的举动打开了大门,南得克萨斯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德鲁.斯蒂文森说。

  大多数专家认为,法院不可能受理全部申诉,但不排除以限定理由受理其中的一个。比如,由美国化学理事会提起的申诉并未抨击气候变化背后的科学,而是将矛头指向环保局是否有权在排放许可证制度下管制温室气体排放——新建或改进过的污染企业,例如发电厂和钢厂,可通过该制度获得排放许可。

  在排放许可制度方面对环保局的不利判决将是行业利益的一个重大胜利,但温室气体管控法规并不会因此失效。从行业角度来看,这“无助于防止其他的(权力)滥用,” 代表负责任管制联盟提起申诉的文森?艾尔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埃里克.格罗腾说。

  一些观察家表示,如潮水般的申诉不一定足以得到高等法院的关注。提交的申诉能被高等法院受理的不及1%,该法院一般不愿意介入技术性很强的政府规章,特别是当案件涉及《清洁空气法》时。自2005年以来,高等法院只受理了两起与《清洁空气法》有关的案件。

  美国环保局似乎并不担忧判决结果不利。该机构目前正在研究推动对新建和现有发电厂排放的管控,这部分排放占美国二氧化碳排放的近40%。

  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气候和清洁空气政策主管大卫.多尼格说,如果环保局不作为,它自己就会面临环保团体的法律攻击。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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