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航局批准设立上海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

2017-01-16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民航局批准设立上海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上海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规划范围北起天山西路、苏州河,东临淞虹路、外环线,南至沪青平公路,西迄七莘路,占地面积13.89平方公里,其中虹桥机场运营作业区7.15平方公里。

上海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将重点依托上海虹桥机场,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深化开放合作和改革创新,遵循临空经济发展规律,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引导和推进临空指向性强的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集聚发展,着力构建以航空运输为基础、航空关联产业为支撑的产业体系,推动产业与城市融合协调发展,把上海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成为国际航空枢纽、全球航空企业总部基地、高端临空服务业集聚区、全国公务机运营基地和低碳绿色发展区,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 上海发改委  作者:  浏览次数: 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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