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合肥将有“路线图”

2018-04-13

4月11日,合肥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合肥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合肥市将编制应对气候变化中长期路线图,细化城市中长期适应气候变化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等。

所谓“气候适应型城市”,是指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能够有效应对暴雨、雷电、强风、雾霾、高温、干旱、尘沙、霜冻、积雪、冰雹等恶劣气候,保障城市生命线系统正常运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生态安全相对可靠的城市。2017年,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批复合肥市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

按照《实施方案》,到2022年,合肥市将把适应气候变化相关指标普遍纳入城乡规划体系、建设标准和产业发展规划,城市应对内涝、干旱缺水、高温热浪、强风雨雪、冷冻灾害等问题能力明显增强,适应气候变化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位居全国前列,适应气候变化科学知识广泛普及,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全面提升。

为实现这一目标,合肥市将在八个方面做文章。其中,加强气候变化影响和脆弱性评估建设;实施建筑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行动;实施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水安全建设行动;实施生态空间优化行动;实施城市应急管理能力提升行动;适应气候变化科学创新行动;实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行动。

此外,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合肥将全面评估历史气候变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城市建筑、规划、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影响,科学预测未来气候变化风险,从而研究对策和措施。通过编制应对气候变化中长期“路线图”,做到识别城市在气候变化条件下突出性、关键性问题,提前甄别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和危害,同时细化城市中长期适应气候变化的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来源: 合肥晚报  作者:  浏览次数: 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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