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任务有奖 超量排放罚款宁夏将排放总量与地方财政挂钩

2018-08-21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近日审议通过《关于实施财政投入与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18年起,将地方财政投入与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以发挥财政资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引导作用,树立“谁保护、谁受益”的正面导向。《通知》指出,针对当前全区大气、水污染财政投入方式单一等问题,紧盯“气十条”“水十条”,选取包括PM2.5、PM10、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等8项约束性指标作为考核指标,与最终的奖惩结果挂钩。考核采用逐项指标计算法,对全面完成考核的市、县(区)按照相应标准给予奖补,对部分完成的地区与奖补资金同额度扣减自治区结算补助资金。


来源: 中国环境网  作者:  浏览次数: 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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