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FUND
2019-04-03
为实现2019年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开门红,海南省近日印发《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2019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其中提出,将确保2019年公务用车、公共交通、物流配送等多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100%使用清洁能源汽车,全省建设各类充电基础设施和接口4万个以上。
不久前,海南出台了《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此次印发的《行动计划》是抓好《规划》实施的具体任务,并强调建立双责任制,即明确市县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的责任。除特殊用途外,今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换的公务用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
全省公交车、巡游出租车新增和更换车辆100%使用清洁能源汽车;轻型物流配送车、分时租赁汽车新增和更换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海口、三亚新注册网约车100%使用清洁能源汽车,其他市县不低于80%。新增和更换的环卫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达50%,确保到2019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占小客车保有量比重明显提升。
此外,确保2019年全省建设各类充电基础设施和充电接口4万个以上。组织实施“充电桩进小区”示范项目,在海口、三亚开展试点小区充电桩建设。为将推广落到实处,《行动计划》提出修订出台相关标准,明确各类建筑物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标准,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其中,居住类建筑按照配建停车位的100%规划建设或预留充电条件;办公类建筑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5%规划建设;商业类建筑及社会停车场库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0%规划建设等。
此外,在海口、三亚、儋州等重点市(县)实施包括物流配送、邮政快递和环卫在内的新能源车辆交通出行差异化优惠政策;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税、车船税减免和省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
海南省还将出台《海南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实施方案》,初步构建全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监管回收利用闭环体系。